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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三届广西体育节“全民健身,活力广西”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rshao_admin 时间: 2011-9-18 19:15
标题: 第三届广西体育节“全民健身,活力广西”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第三届广西体育节“全民健身,活力广西”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计划》,充分反映全区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健身运动盛况,丰富全区社会体育活动,激发人民参与体育健身的热情,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体育运动带来的健康快乐和幸福生活,推动重振广西体育雄风,服务“富民强桂”建设,特举办第三届广西体育节“全民健身,活力广西”摄影大奖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等区直有关单位
协办单位:广西摄影家协会
二、摄影大赛内容
1、大赛主题:“科学健身,幸福一生”。
2、展示广西各界全面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计划》及广泛开展健身运动盛况。
三、参赛对象:全国各地的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70名,奖金各200元
五、参赛细则
1、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大赛内容要求。
2、参赛作品只限于在广西境内拍摄。
3、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能超过8幅,需按顺序贴连。
4、参赛作品单幅规格边长10英寸(25。4厘米),组照尺寸边长为7英寸(17。28厘米)。作品请勿装裱,请在每幅作品背面标明作品题目,简短的图片说明,拍摄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原稿。
6、作品涉及的著作权,消像权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作者自负。
7、谢绝电脑合成,改变原影像至失实的作品参赛。
8、获奖、入选的作品主办方有使用权,用于出版、展示、发表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作者具有暑名权。
9、入选及获奖作品作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文件寄送到主办方,只接受TIF格式,文件大小为20M以上,不按时寄送电子文件的视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10、本次大赛入选两幅(组)摄影作品的区内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广西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11、主办单位视参赛者认可并遵守以上大赛规则。
六、征稿时间:2011年8月8日—11月8日止(以实际收到稿件为准)。
七、大赛评选方法:由自治区体育局推荐2人,广西摄影家协会推荐3名资深摄影家,共5人组成评委会,评委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作品。
八、大赛作品评选日期:2011年11月10日前后。
九、大赛颁奖日期:2011年11月底前。
十、寄送参赛作品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摄影家协会收(投稿注明”全民健身,活力广西”摄影大赛),邮编530023,联系人:袁理、黎文清、莫凡英、陈兴福,联系电话(传真):0771-5622667。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广 西 摄 影 家 协 会
201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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