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晚,柳州一市民因携犬出户散步未牵狗绳,被市公安局柳北巡警大队民警依法传唤至柳北大队作进一步处理。原来,当晚21时许,民警巡逻经过柳北区胜利路胜利小区附近时,发现一名年轻男子步行带着一只没牵绳的狗走在小区内。当时有许多居民在附近散步,男子放任其随意乱跑,存在安全隐患,民警立即上前依法表明身份将其拦下。
在民警表明来以后,男子钟某(男,32岁,本市人)很快承认了其携犬出户未牵狗绳。随后,民警将钟某口头传唤至柳北大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民警问:“你知道现在市政府已经通知外出遛狗需要给狗佩 戴狗绳吗? "
“我不知道,平时比较忙,很少关注新闻。”钟某答。
“你为何不牵狗绳?”
“我觉得我的狗比较听话,从来没咬过人,而且它关在家一天了,我就想给它自由的跑一下。”
据了解,钟某所养的狗种为边境牧羊犬,色毛发,身长约60公分,现大约10岁,重约40斤。经民警调查取证及普法教育,钟某了解了其携犬出户未牵狗绳属于违法行为。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并保证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文明养犬。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处罚。
柳州养狗的小伙伴要特别注意了!
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外出遛狗时要不仅牵狗绳、戴嘴套
也要及时清理狗狗的粪便
不然会被罚款,还有可能失去你的爱犬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城市携犬出户未采取束犬绳(链)牵领等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未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产生的排泄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除,处五十元罚款。
其实处罚还是小事
要是自己的狗把人伤了,就没那么简单了
不牵绳的犬只有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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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被不牵绳的犬只
咬伤的事件屡见不鲜
2020年4月27日,南宁一4岁的女童在小区里玩耍时,突然被一只窜出来的大黄狗撕咬,遍体鳞伤,外婆为了救她也被狗咬。
2020年5月15日上午11点20分,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的三个孩子被一只没有拴绳,也没有带嘴罩的哈:上奇宠物狗猛扑。其中- -位孩子的妈妈杜女士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三个孩子。
其中一个小孩的臀部也被狗咬伤,身.上还有多处擦伤。杜女士自己也被狗咬了一口。事发事狗主人正在一旁。
2019年6月2日,湖北宜昌的向先生牵着一条博美犬在小区里散步, 此时,一名黑裙女子带着三条未拴绳的狗迎面而来。双方即将相遇时,好的一条大黑狗猛地冲向向先生。最后向先生的下体被大黑狗严重咬伤,缝了30多针。
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本来可以避免的,就因为不牵绳
最后导致了这么严重的后果
真是令人痛心!
文明养犬不仅是对自己和狗狗负责
也是对他人和公众安全负责!
在这儿
小编给大家奉上“文明养犬”小贴士
文明养犬小贴士
自觉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定期为宠物犬接种预防狂犬病疫苗,自觉防治宠物犬的其他疫病,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自觉看管好宠物犬,避免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人群,避免发生咬伤他人事件;如果咬伤他人,养犬人应当主动对伤者采取救治措施。
户外遛犬应当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避免对市民日常生活造成不便;自觉为宠物犬戴上嘴套,自觉使用牵引|带,自觉避让行人和车辆。
户外遛犬应当自觉做到不让宠物犬通过直饮机水龙头或其他水龙头直接饮水,不进入公共水域,不践踏草坪花带,不占用公共设施,不在公共区域梳理宠物犬毛发;宠物犬如果在公共场所排泄粪便,养犬人应当及时清理干净并妥善处置。
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合理诉求,避免宠物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带宠物犬(导盲犬除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人群密集场所应当采取怀抱宠物犬或贴身牵引|宠物犬等措施。(来源:柳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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