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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自2013年5月开展“美丽柳州”乡村建设活动以来,我市创造性贯彻落实自治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方案,全力打造可学习、可推广、群众支持、社会认可的“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的“柳州模式”,全市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经验做法得到了自治区领导的高度肯定。为了大力宣传我市“美丽柳州”乡村建设过程和成果,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广大群众关注和参与“美丽柳州”乡村建设,柳州市“美丽柳州”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柳州市“美丽柳州”乡村建设摄影大赛。现将征稿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柳州市“美丽柳州”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乡村办”)。
二、征稿时间
2016年2月18日—2016年3月20日止。
三、征稿对象
凡从事和爱好摄影的人士均可自由投稿,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四、作品要求
(一)拍摄内容:以2013年5月以来开展“美丽柳州”乡村建设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为主题,全方位、多角度展现各县区开展“美丽柳州”乡村建设活动风采。可用多重的视角、航拍,不论彩色、黑白,不论单幅、组图都在征集范围内。
(二)作品形式:作品单幅、组照(组照在3至8幅之间,并自行打包成一单个文档)的电子文件;jpg格式,文件大小3M以上。作品要标注好拍摄器材、名称、地点、时间、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
(三)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
五、作品评审及奖励
(一)由市乡村办邀请知名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审细则进行评审。
(二)大赛按照“相机组”、“手机组”两个组分别进行评审,对所有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奖励设置如下:
1.相机组:共奖100个。其中设金奖1个,各奖5000元;银奖3个,各奖2000元;铜奖6个,各奖1000元;优秀奖90个,各奖200元。
2.手机组:共奖100个。设金奖1个,奖励2000元;银奖3个,各奖1000元;铜奖6个,各奖500元;优秀奖90个,各奖100元。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价值,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六、参赛须知
(一)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不退稿,请自留资料或备份。
(二)参赛作品如出现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负责。主办单位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和处置权,可用于展览、展示、出版等用途,不另付稿酬。
(三)主办单位保留对本次大赛未尽事宜的解释权。
七、收稿地址
(一)收稿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二楼(市乡村办办公室)。
(二)联系人:杨莲丽、覃蓝健;联系电话:2660382。
(三)投稿电子邮箱:lzsxcjssyds@163.com(注:“lzsxcjssyds”为“柳州市乡村建设摄影大赛”拼音首字母)。
柳州市“美丽柳州”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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