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清明祭祖时节 来看看
案情回放 2022年4月6日12时许,被告人蒙某某等人在河池市宜州区安马乡某山进行清明祭祀,蒙某某点燃的火纸被风吹向附近草丛,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有林面积为19.86公顷,地类为国家重点二级公益林。案发后,蒙某某投案自首。
法院裁判 综合各量刑情节,宜州区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什么是失火罪? 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受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相关法条链接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很多案件都是被告人一时大意引燃火种,最终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林地被毁、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清明节将至,希望大家要以此事件为警示,文明祭扫,提高防火意识,谨慎野外用火,严防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来源:河池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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